引言
如果从基督教神学的角度来诠释人性论,那么在教会历史上比较常见的有二元人性论及三元人性论。这些不同的人性论的存在反映了人性绝不是一种简单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人性”往往存在着复杂的一面,比如有的人在人前是一个样子,私底下又是另外一副面孔;有的人看似热情爱笑,却十分孤独,甚至伴有抑郁的症状;有的人看似大大咧咧,实际上却非常细腻。从这些情形来看,人似乎存在着“多面性”。那么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出发,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并解释此种现象呢?
一、二元人性论
二元人性论是西方基督教神学中最常见的人性论之一。所谓“二元人性论”便是主张人乃是由“灵魂”与“身体”两部分构成的。这种观点似乎有着较多的圣经根据。比如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雅各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在这里,“身体”与“灵魂”既是可以区分的,又是不可割裂的。因为身体与灵魂的割裂便是死亡。当一个人死亡的时候,他的身体并没有缺失任何的器官,但他的灵魂却已经离开了这个身体。当灵魂离开的时候,我们不能再称其为身体,却只能称之为尸体了。“身体”固然不能没有“灵魂”,“灵魂”虽可以离开身体而存在,这样的存在却不是一种完整的存在,一般来说,我们会将人死后的状态称之为居间状态,这种状态绝不是人最终的归宿,因为其最终的归宿乃是身体的复活,尽管存在着两种复活,一种人复活得生,另一种人复活定罪。这两种人都将再次经历灵魂与身体的结合,并且按照各自的信仰及行为在不同的永恒状态下存在下去。
二元人性论清楚地表明人并非只是物质性的生命体,如果人果真只有物质的生命,那么死亡就是终极的归宿。如果人只有身体、却没有灵魂,那么死亡就是消亡,人生也没有真实的意义。但如果人除了物质的身体外,还存在着非物质性的灵魂,那么人们就不能忽略灵魂的需求及不该漠视灵魂的归宿问题了。但如果人们相信自己是一个有灵魂的人,死亡不是消亡,不是终极的结局,死后还存在着一个终极归宿的问题,那么他必然会认真思考人生的意义、价值及归宿的问题,也就会逐渐走向宗教性的真理。
二、三元人性论
三元人性论主张人是由灵魂体三部分组成的,其中“灵”是最高尚的生命形式,“体”是最卑陋的生命形式,而“魂”是“灵”与“体”结合的产物,是一种介于“灵”与“体”之间的生命形式。人在受造之处,“灵”乃是支配着“魂”,“魂”则是支配着“体”,“灵”就像主妇,“魂”就像“管家”,而“体”则像“仆人”,“灵”乃是透过“魂”去支配“体”的;但始祖堕落后这个次序受到了根本性的颠覆,因为当人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后,他的魂开始膨胀起来,“灵”便受到“魂”的压制,无法在继续支配“魂”,在这种情况下,“魂”则是反过来受到了“体”的支配。由于“体”是最卑陋的生命形式,是人的世界意识。当人的“魂”被其“体”支配的时候,人的魂就会被从“体”而来的各种邪恶的物欲所沾染,以致沉溺在污秽的罪恶之中。
三元人性论是一种比二元人性论更加激进的二元论,因为三元人性论将人性中“非物质的灵”与“物质性的体”呈现为对立的状态,“灵”与“魂”及“体”处在一种彼此对抗的关系之中,人的灵性状况全在于他是转向“灵”,还是转向“魂”及“体”。由于“体”所对应的是这个物质的世界及有形的社会,而“魂”所对应的是人的思想、情感及意志。那么人若转向灵,同时又对抗“魂”及“体”的话,就会造成一种“反智”及“反社会”的倾向。这样的属灵生命至少是一种与理性及社会脱节的生命,这样的基督教信仰也很难使基督徒融入到具体的生活之中。
三、整全人性论
最后一种人性论被成为整全人性论,所谓的整全人性论依然承认人性不是由单一的物质或非物质构成,而是存在着多元的成分,但人性依然是整全的,这些多元的成分已经构成了统一的人格,并不会像三元人性论那样出现人性自我对抗的状况。当然人的确会出现某种内在的张力,有的时候好像自己在跟自己打架,但那不是灵与魂及体的争战,而是人在面对不同的需求或处境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内在的矛盾,比如熊掌与鱼翅不能兼得的矛盾,忠与孝不能两全的矛盾。在伦理学中我们会经常碰到抉择中的矛盾,当我们二者只能选其一的时候,就只能遵循两善相权取其大,两恶相害取其小的原则。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们只能选择上帝的旨意,并靠着圣灵的大能胜过一切的试探,但这种属灵的争战必须是全人去面对,而不是用人的灵去反对他的魂及他的体。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