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案今日开庭 无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烟台中院8月21日上午8时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并对整个审讯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
据法院微博消息,旁听人员已陆续通过安检有序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2人、被害人亲属3人、新闻媒体记者15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92人。令人感慨的是,当中竟无一目击证人现场作证。
起诉书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其后,金某某、金某某以及吴某某、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均当庭表示,根据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授权,决定撤回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附带民事诉讼。当庭评议后予以准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表示今天的庭审只审理刑事部分。而此前,被害人吴硕艳家属提出400万元索赔,她的儿子年仅6岁。
长达近8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辨认笔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6组证据。 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五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不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不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2014年5月28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等6人,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在招远市罗峰路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当索要被害人吴硕艳(女,35岁,山东省招远市人)电话,却遭其拒绝后,张立冬等人认为其为“恶魔”、“邪灵”,应将其消灭,遂实施殴打,致被害人死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