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沉船案二审 船长被判无期徒刑
4月28日,韩国一法院对“世越号”客船沉没事故涉案船长等15名船员进行二审宣判,认定船长李某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船在韩国西南部海域沉没,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其中大部分为中学生。韩国总统朴槿惠对此事专门进行致歉,韩国总理则因这一事件辞职。
报道称,船长和船员在沉船发生后弃船逃生,而没有施行必要的救援措施。此后,该船船长及所属公司招到起诉,在一审判决中,船长李某被判有期徒刑36年,其余14名船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0年。
在此次二审判决中,法院认为,李某在逃离沉船前未下达让乘客离开船舶的指示,其行为属于间接故意。考虑到李某肩负的船长职责,其行为等于实施杀人行为,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法院认为大副姜某和轮机长朴某的罪行均不构成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判处二副金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其他11名船员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
报道称,在此次二审判决中,除李某之外,其余14名船员的刑量均被减轻。
韩国媒体称,世越号客船所属公司为基督教救援派背景,该公司90%的员工是“救援派”信徒,包括弃船独自逃生的船长。这一教派过于强调“称义”而忽视“成圣”,认为人认罪悔改被称为义人之后就已结束,否认基督教传统所强调的称义之后要活出信仰的见证这一教义,因此认为一个人信耶稣后继续犯罪也不会被惩罚,而不信耶稣的人不需要他们去帮助。这一教派早在1992年就被韩国教会定为“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