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被人定罪过要下地狱?
曾经有位老姐妹跟我说,她信主后,不知道被人定罪下地狱多少次了,而且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在三自教堂聚会、看天主教的书、买彩票、做股票等等。她因而感到很苦恼,弟兄姐妹之间不是要讲爱吗?为何要分那么多宗派?有些事情做了就要下地狱么?
其实这位老姐妹遇到的情况绝非个案,在当前教会里,确实就有那么一群人,总是自命不凡,以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他们整天就像中国传统中阴曹地府的判官,在教会里拿着“生死簿”,看看哪位弟兄姐妹有“不属灵的言行”,然后直接将他们打入“地狱”里。这些人只是教会的少数,但其行为危害性却很大,严重破坏了教会团契的美好,导致了弟兄姐妹之间的紧张关系,不利于教会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种判官式的信徒,网上有过这么个段子。基督新教徒认为天主教徒拜玛利亚不得救,因此天主教徒灭亡了。家庭教会的信徒论断三自教会的信徒不得救,在三自的灭亡了。安息日会说不守安息日不得救,守主日的灭亡了。而大家都说安息日会是异端,肯定灭亡,他们的信徒也没了。因此,从人看来,中国的基督徒没有得救的,都在地狱里了。这个段子深深地讽刺了教会里的那些判官们,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中国教会岂不是无人得到救恩吗?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实跟很多信徒无知与偏见有很大关系。他们听了不少讲道视频,看了一些神学著作。但由于自身缺乏神学装备,或文化水平不高,导致他们在吸收神学信息上存在片面性,无法全面、深入地了解。对于神学思想是一知半解,但又顽固地坚持己见,认为自己掌握了信仰真理。他们往往把自己认定的神学观点视为绝对真理,而与他们不同的就是“异端”,而这些人是要下地狱的。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教会特殊的环境,某些非主流教会的长辈对一些组织(或宗派)存在严重的偏见与仇视,而他们又把这种意识灌输给信徒,而一般弟兄姐妹出于对长者的尊敬,就不加分辨地全盘接受,将在某些地方聚会的基督徒视为“地狱之子”。
只是我们要清楚的是,基督徒不能成为“判官”,因为决定人是否得救的权柄并不是我们,而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耶稣基督。启示录明确记载“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20:11-15)可见,唯有主才能审判万民,将恶人打入地狱里。如果我们动不动就宣判某人、某组织的信徒下地狱,那么就是僭越了主的权柄,站在主的地位上判断事物,这是非常严重的犯罪的行为。
何况基督徒以爱为与人相处的最高原则,如果一个有爱心的人是不会整天想着让人进地狱,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得到救恩。假如我们发现某些弟兄姐妹确实跌倒犯罪了,千万不可直接诅咒对方下地狱,而要用爱心的劝勉将其挽回,使他能够知罪悔改。而对于宗派性的偏见,则需要彼此之间相互交流,相互理解,不可给人定罪。基督徒也需要学会谦卑,不要看了几本书,听了几篇讲道就以为自己无所不知了,要清楚主的道是无穷尽的,是需要我们一生饥渴慕义的追求。知道自己无知,才有学习的动力,才会获得真知。一个充满爱心、谦卑、博学的基督徒,是不会充当“判官”(当然判官是假神,其审判自然也无效)代替主审判别人的。
(注:本文作者为福建一名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