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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教会参与投资理财的看法

前段时间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信息,说“新型传销,已经坑害无数人”,详细列举了150种传销方式,其中有几种方式,在笔者所在的地区传得非常热乎,听说还有不少传道人都参与到其中。

传道人能不能参与传销赚钱的方式?关于这一问题已经讨论的很多了,赞成的一方认为传道人也是人,可以赚钱养家糊口,再说各地教会开给传道人工资的普遍偏低,传道人可以利用这些机会赚钱补贴家用;反对的一方认为,传道人应该专心传道,把一切交给神,神会负完全的责任,如果把心思放在赚钱上,就不能专心以传道为是了。

近来又听说,有些教会里面出现非法集资的现象,甚至有些教堂把信徒的奉献款拿出来投资,结果赔个精光,追悔莫及。出发点好像是好的,主观上是想让教会的这点存款发挥最大化的效益,愿望达到美好的果效,但却没有实务的防备,万一亏本了,收不回本金怎么办?无论是传销还是集资,它的目的不是帮人发财,也不是给人带来工作,而是以极其隐匿的手段骗取人们的信任,以一夜曝富的心理促使人更多的投入,为了赚取更多的钱,到处拉拢人加入,不断的向内砸钱,最终却什么也不会得着。

教会作为社会组织,理应不参与这样的非法活动,更不应该把信徒奉献款投资到这些不正当的行业里,造成的损失是教堂机构的亏损,好像没有人最终受责,这就是不正常的现象。

我们应该知道,损失已经造成,无法挽回,但我们应该思想的,是谁的主意把这资金拿出去的!如果赚钱了,炫功的人可能很多,现在亏损的,人人回避,结果不了了之,一句“中了魔鬼的诡计”、“上了魔鬼的当”就简简单单的过去,这不是正常秩序下的管理方式,现在社会上还流行“问责制”,教会里往往“以神当家”、“让神做主”一句带过,事实上神真的做到教会的主吗?现在许多教会的财务管理没有规范化,制度化,都在做良心帐,出了问题谁也没有责任。

上世纪80年代初,宗教政策落实后,全国各地教堂都得以重新开放,特别是世纪之交各地的建堂热之后,现在教堂基本建好,内部也完善了电子化,甚至数据化。国家政策的稳定,经济发展的持续,人们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信徒的奉献款也越来越多,教会的收入也在稳步增长,教会没有大的资金投入,积余的资金也就越来越多,单纯的存在银行,生息的空间基本没有,放在帐上,好像也是浪费,用于投资,缺乏经验,更是没有理财能手,许多教会都处在这种尴尬状态中。

笔者认为,各地教会应该成立一个以专业财会人员组成的理财小组,办理财务工作,监督资金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财务收支情况,并向信徒通报。

教会多余资金,可以用于投资,由专业人员经营办理,投入到法定的理财公司,这样既有保障,也能生利,既使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生息得利。

我们不能因咽费食,怕这怕那;也不能太过随便,按着主观意念行事。凡事都应该有规矩,制定完善的制度,在法制、合理的规范下操作神所赐予教会的权益,做真正合神心意的管家,既对神家有益,也对信徒有一个合理的交待。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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