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事故中170名基督徒舍己救人,值得吗?
先分享一个见证故事。
1914年,爱尔兰女王号在航行中发生了沉船事件。这艘船沉得很快,十几分钟就下沉了,根本没有时间放下救生艇的时间。
船上大概有1400多人,因沉船事故,被淹死了很多人。在这艘船上,有很多做生意的有钱人和社会名流,也有170名年青的基督徒领袖,他们要去参加一场特会,他们的船舱刚好就在储藏救生衣的旁边,沉船发生的时候,他们每一个年青人马上抓住了救生衣,穿上后跳到水里。
他们是幸运的宠儿,完全可以存活下来,但他们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这一百七十个年青的基督徒没有存活一位。
在得救人的见证中,他们每一个人讲述的版本都是一样的,有人亲眼见到,有人是亲身经历了一百七十个年青基督徒舍己的爱。
有一个年青的基督徒男孩,遇到一个在水中挣扎的女孩,年青的基督徒男孩脱下自己的救生衣,递给了那位挣扎中的女孩。没有救生衣的男孩,在寒冷的海水中游到沉船的人身边,问他们是基督徒吗?带领他们信耶稣,带领他们祷告。
在存活的人当中有一个身体很强壮,全身刺青的男人,他也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他说,自己在海水中的时候,一个女孩大概十九岁左右,游到他的身边,脱掉自己的救生衣,交给他。他急忙穿上,过了一会,自己感到有些不妥,自己是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要一个小女孩的救生衣呢?他又游回到女孩的身边,把救生衣还给了女孩。
这个女孩就问他:“你是基督徒吗?”
他回答:“我不是基督徒。”
女孩问:“你要不要做基督徒?”
他回答:“我还没有想做基督徒。”
女孩很生他的气,拿起救生衣丢到他的面前,跟他说:“我死比你死要好,我死后会上天堂,你死却没有天堂的盼望,你必须要活下去。”
男人流泪说道:“我被救了两次,一次是从水中救起,一次是从罪中救起。”男人从此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耶稣······
听完讲述的故事,内心被一百七十位基督徒的所作所为强烈地震撼了。我们活在一个自私的时代,又生活在一些追求名利的民中,很多观念因习俗没有改变,信主哪怕是很长时间的人,通常所做的还是围绕着自己的一切,甚至有个别的基督徒连为别人祈求祷告都很吝啬,更不会为他人牺牲自己的性命。因此一百七十位基督徒的所作所为的的确确令人敬佩。
不过,在敬佩的同时,我有一个新的疑问:难道遇到危险之时,基督徒因为爱别人就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吗?
疑问一出,让我感到这是一个值得大家共同探讨的一个话题。
相信会有很多的人对我提出的这个疑问,感到可笑。因为《圣经》中主说道:“要爱人如己。”这是主的命令,基督徒就应当把别人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贵。况且还有耶稣基督为救众人,自己甘愿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先例,我们岂不要效法于基督吗?
这是有凭,有据,有爱的说理,我不反对。可我有几个疑问,需要与大家交通一下。
还拿前边的故事为例,我们假设几种可能。
如果那一百七十个基督徒所救的人,事后没有信主归入基督,那一百七十位鲜活的生命岂不白白舍弃了吗?
如果他们之中有拜偶像之人,会不会把得救的原因,归于自己所拜的偶像身上呢?
也许有人会说,你讲的都是假设,实际上得救的人信了主,并且为信仰做了那美好的见证。
的确如此,我的假设是不存在的。但从福音侍工上的损失来讲,失去一百七十个优秀的基督徒领袖,换取一百七十个没有信仰者的灵魂,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至于这些被救的灵魂,是不是真正都能得救?我们不得而知。这些得救的人能不能因感恩走上服侍道路,我们也不得而知。
至于谈到为福音做了见证的事,我想,如果那一百七十位基督徒都存活下来,岂不也能彰显主的名,见证主是又真又活,爱祂儿女的神吗?
偏偏就那么凑巧,救生衣偏偏就放在一百七十位基督徒居住的地方,这是不是主有意安排?有让他们存活下来的意思呢?
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我要说明的是,凡事都有神的美意,我们不能说基督徒要讲爱,就盲目地贯穿一些无原则,无分辨地的爱,为了单纯的爱而爱,没有信仰的成分,爱得稀里糊涂。
马太福音中记述了,耶稣在登山训众时,告诫门徒说道:“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会先践踏了珍珠,再转过身来咬你们。"
在这里,耶稣用珍珠隐喻上帝的国度,用猪狗隐喻一些无可救药的人。可见,主是让我们在爱的付出上,要有理智,要有分辨。
也许有人会问,这话与耶稣讲的连仇敌都要爱,似乎自相矛盾?
其实不是这样的。理解神的话,不能断章取义,要根据整本《圣经》的意思,还要结合当时说话的背景。看似有矛盾的地方,其实更是让我们谨慎行事,多有思考,不可把圣爱,爱得稀里糊涂。
我提出基督徒付出代价时要有分辨,不同于“明哲保身”,因我很长时间犹豫,这样的教导,会不会助长一些人的自私心里?会不会使人性变得更加冷漠?这是我所担心的问题,但决不能因为担心,我们就不讲原则和爱方式,陷入盲目爱的误区。
爱要清晰明白,是为主做还是要显出自己的义?是爱主还是爱人?对信仰的孰重孰轻要有分辨,爱绝不能糊里糊涂。
有一位牧者因爱,借给信徒一些钱,又因爱替一位信徒担保,如今是债台高筑,借钱的没有了音信,给那位担保的信徒,因还不起贷款也跑了,牧者不得不承担责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警惕。对爱的付出要有分辨与思考,不能一味地讲爱,付出沉痛的代价。
最近看到一副漫画,讲的是一位牧者在教会对年轻人大讲要走出去,要不怕死,要为主殉道。回到家里,他的儿子要走出去时,牧者却阻拦儿子,儿子不解,问父亲,为什么?牧者说道,那是给外人听的,你是我的儿子。可见有些牺牲的话题,只是对别人的一种说词,是要求别人去做的,不是为了捍卫真理。
对待生命攸关或重大的事情,需要我们付出代价时,我给出的建议是:基督徒必须要有爱别人的心,但也不要把爱惜自己的生命,或不符合圣经的教导而拒绝付出代价,视为对别人的一种冷漠。
爱人如己,指的是,我们的生命和价值与别人的生命与价值是同等的,不是因为基督徒有爱,就降低了我们自身的生命与价值。
遇到此类问题,要顺服内心中圣灵的带领与感动行事,不要做对信仰毫无意义的事情。
对于事件中的那一百七十位基督徒的所做,相信是出于圣灵的感动,而不是为了显出自己的义做出的牺牲。否则这事不会被纪念,至今让人感动。
以此事为例,只是假设几种可能,为的是提醒大家,爱的付出要有分辩,免得因只讲爱,做出对信仰无太大意义的牺牲,并不是否定此故事中基督徒的所做,就此说明。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辽宁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