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苏省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填报和证件换发工作培训在南京举行。全省各设区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团体、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共计40人参加了培训。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江苏省民宗委梳理完善了全省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并录入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服务平台”,逐级审核确认,按《办法》确定的规则编制备案号并换发《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培训前,江苏省民宗委专题研究了工作方案,并下发了通知。培训期间,省民宗委政法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全省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填报和证件换发工作的流程安排、任务分工和注意事项,现场演示了宗教工作服务平台的操作方法,逐一解答了相关问题。
为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江苏省民宗委明确各设区市要将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统筹做好资料收集、信息填报、证件换发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紧密配合,共同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