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职场得胜的五要点
日前,福音时报发起了“基督徒在职场”的话题征稿。这让笔者想起了圣灵藉使徒保罗对以弗所教会的信徒在为人处事方面的教导(弗4:25-5:21)。其中,在4章28节讲,“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这里的“劳力”和“作……事”,就是指作工,也就是基督徒在职场上的劳动。
笔者从这节经文看见,基督徒要在职场上取胜,必须做到以下五个要点:
一、有正确的劳动观。
这整节经文,特别是经文中的“总要劳力”,和“不要再偷”都在提醒基督徒要以劳动(工作)为己任。“总要劳力”是从正面来强调基督徒作工的责任;而“不要再偷”是要求基督徒不可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可以不劳而获,不可好逸恶劳,是从反面来强调基督徒作工的责任。
这个责任包括了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也就是说,每个基督徒应当透过“劳力”、“作正经事”去获取劳动果实,让自己吃“劳碌得来的”(诗128:2上),让家人从你的劳动中得到供应,同时,与人分享劳动成果,“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其实,我们的神本是亲手作工的神。“起初神创造天地……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创1:1,2:1)“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这些经文都告诉世人天地万物和宇宙万象是神起初在劳动中的创造;同时,今天宇宙万物和万象能够井然有序地运转,也是神在工作中的维护。
同时,劳动也是神赋予人的权利和义务。“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这里的“养”、“治理”、“管理”都是人的工作。
劳动还是人类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整本圣经里,除了灵界的天使之外,神没有赋予任何生物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当然,有的人会说,动物筑巢、觅食或贮藏食物(箴6:8,30:25)也是一种劳动!严格地讲这些只是神赋予动物的一种本能,是十分原始的本能活动。这种活动与人类的劳动是有本质区别的:动物的活动不具备创造性,而人的劳动是有创造性的——在劳动中发现和利用神创造的规律、发明和改进生产工具。因此,劳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当一个基督徒有了正确的劳动(工作)观时,就不会以劳动为耻,反之会以劳动为荣;也不会以劳动为苦,就能体验劳动的甘甜。就不会被动地投入劳动,就有劳动的热情,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劳动,且享受劳动带来的欢乐!
二、从事正当职业。
“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这个短句,可以缩写为“总要作正经事”。
那么,什么是“正经事”呢?“正经”的原文意思是“正确的、有益的;有社会意义与价值的”。可见“正经事”是指与人有益、能够造福于社会的事;直白地说,就是“正当事业”。笔者认为要判断某一件事是否是“正经事”,应该以是否讨主所喜悦为唯一标准,而不要以人的认识为标准。
故此,圣灵藉使徒保罗告诉基督徒,“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5:10)和“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7)。这里的“要留心去作”,一方面,是指要“用心”去做;另一方面是指要“留意”去做,意思是先作分辨再去做。“留心”也是在提醒基督徒,“众人以为美的事”有可能是神所不喜悦的事。
“作正经事”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务正业”“走正道”,在基督徒来讲就是做讨神喜悦的事。“正经事”是没有贵贱高低之分的,所以只要是“主所喜悦的事”基督徒都可以做。故此,涉黄涉赌涉毒、造假(包括做假账、办假事、办假案和假公肥私等等)贩假卖假,这些被正常社会所不齿、被社会良知和正义之士所唾弃,危害社会、害人害己的事情,基督徒千万不要去做。
一个不务正业、不走正道的人,不仅注定在职场上一败涂地,而且注定其人生将身败名裂。故此,基督徒在择业上和工作过程中应当慎之又慎,立志“作正经事”,以讨神喜悦,并且要靠主加力量,逃避职场上的试探和诱惑。
三、应当亲手作工。
“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这个短句中,“总要劳力”和“亲手”告诉基督徒:一方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绝不可以坐在家里不动,等别人的救济;而应主动寻找工作,积极进入职场。在今天的社会里,出现了一些青年人,好逸恶劳,沦为“啃老族”。青年弟兄姐妹,千万不可以效法某些社会青年,终日宅在家里啃老;而应当继承前辈们的勤劳美德,进入职场,亲手作工。
另一方面,当身先士卒。不管你在职场上有多高的职位,你的份内工作必须亲力亲为,且当尽职尽责,绝不可以推诱和拖延,更不可指望别人替你作;同时,应当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做员工的榜样。
四、杜绝偷窃行为。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告诉人们,当时教会里有某些基督徒在没有归向主之前,是以“偷窃”——小偷小摸为生的。
“偷窃”含有“窃取”之意,“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包括管领、支配、处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引于百度百科)。从广义上讲,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缺斤短两,抄袭、作弊、侵犯专利和版权,“磨零工”(故意放慢速度,拖延工时)、工作期间装病好懒、推诿……等等,都是偷窃的行为。
因此,从事工程建筑或加工业的基督徒,不可以偷工减料;从事销售业的基督徒,应该做到公平交易,决不可以缺斤短两和以劣充优;从事文字事工的基督徒不可以抄袭别人的文章;出版商不可盗版他人的书籍;基督徒在考试时不可以作弊,也不可以帮人作弊。在公司或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职员,应当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位工作。否则,一方面,就是偷窃了公司和国家的工时;另一方面,是偷窃了同事的时间。因为,从整体工作量来看,当某一个人少出力少工作时,那么,必定就有人多出力多工作,将你的工作量推给了他人,占用了他人的时间和精力。这样的人,在职场上注定处理不好与上司、同事和被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日子久了,肯定会被淘汰。
五、纠正工作目的。
“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这个片语告诉基督徒,“亲手作正经事”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能力帮助有缺乏的人。注意,这里有一个关健词,就是“分给”。“分给”应当有与人分享的意思。“分给那缺乏的人”也就是要与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分享劳动果实。其实,这里的“余”告诉人们,原文里没有“余”字,是圣经翻译者加进去的。可见,原文的教导并非是在人有剩余时才分给别人,而是,只要我们手头上有(不管有多有少)就应当与没有的人分享。
这个片语也告诉基督徒,我们进入职场,从事某项工作,不仅仅只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腹,也不仅仅只是满足自家的需用,更重要的是当与生活没有保障的人分享劳动果实,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基督徒进入职场,不应该是为了生计,而是带有服务他人的目的。这才是基督徒从事工作,进入职场的真正目的。
基督徒若有了正确的工作目的,就能够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西3:23)。
当一个人的工作目的是为了全社会的利益时,他的工作态度变得端正,同时也乐于奉献。从而,他就会在工作上尽职尽力,就不会在得失上与人斤斤计较,就能以饱满旺盛的精力,以喜乐的心投入工作;也就能在职场上与人和睦相处,就能得到同事的尊重和爱戴,得到上司的赏识。
愿弟兄的这五点分享,能给在职场上的主内家人带来一定的帮助,使你们在今天竞争十分激烈的职场上,靠主得胜,并能够在职场上荣神益人。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湖北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