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夫妻被杀案谈如何正视人性中的恶
引言
这段时间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阳光有多么地耀眼能使人感到晕眩,人心就有多么丑恶能使人感到恶心!过去那些闻所未闻的罪恶被一幕一幕地曝光出来,既使人感到震惊,更使人感到愤怒!
有些犯罪分子残害人的方式与手段极其卑劣与残忍,其令人作呕的行径已经大大超出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就如2013年在山东省费县发生的一起人神共愤的灭门惨案。案件发生的过程是这样的,四个年轻人潜入一户农家进行抢劫,不料正好撞见了刚到家的男女主人。他们立刻拿刀威胁这对夫妻,这对夫妻只能束手就擒。这个时候,他们可以选择抢劫后溜之大吉。然而,他们不但没有逃走,还继续变本加厉地犯罪,他们不断侵犯已经怀有身孕的女主人,用欺骗的手段获悉了银行卡的密码,并提取了现金。对于一般的犯罪分子来说,到了这个时候应该收手了吧!但这仅仅是他们犯罪的开端,此后又用了各样的手段折磨这对夫妻,直到最后用残忍的方式将他们杀害!
作为一个人何以残暴到连禽兽都不如的程度呢?难道说,这些残害他人的人生来就有严重的道德缺陷吗?
但这不符合我们对人的认知啊!就如我们常说的,每个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一张白纸,如果这个人后来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那不是他生来就有缺陷,而是后天的各种因素造成的。这样的解释虽然说得通,又似乎少了点什么。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经历各样的挫折,那为什么有一些人就会变得如此残暴呢?还是说,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为他人所知的劣根性的一面,只是有的人将这种劣根性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而另一些人则将这些人性的黑暗面深深地藏在了心底,伺机而动?
如果是这样,岂不是说,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恶魔?从理论上说,每个人都能干出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吗?如果是这样,那实在太可怕了。虽然我们更愿意将某些罪恶归咎于外部的环境,归咎于犯罪分子的一念之差,但当一件件、一桩桩充满血腥的、罪恶累累的暴行发生的时候,我们又感到将犯罪分子的罪恶归咎于外部环境似乎是太肤浅了,并且这样的解释也是在间接地替他们开脱罪责。毕竟,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如果自己不同意,没有人可以强迫我们去犯罪。
故此,不管外部环境造成了多么大的负面影响,犯罪者仍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些血淋林的案件使我们不得不认真地思考人性的问题。
一、人真的是全然败坏的,一点都没有错!
基督教信仰的独特之处便是对人性黑暗面的深刻洞悉。基督徒将人性的黑暗与腐败称之为“罪恶”。有关人的罪恶及人性的败坏,使徒保罗是最有发言权的人之一。保罗的传奇经历使他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知。他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提到了自己在罪中挣扎的真实经历。在有关善恶的每一次抉择中,保罗靠自己基本上都是以失败告终,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8、24)
保罗虽然在讲述他个人的经历,但这种人性中有关善恶抉择的挣扎却是普遍存在的。否则为什么我们常说,善恶抉择只在一念间呢?当然,这种人性中的挣扎在每个人的身上或许是很不一样的,有的人挣扎得比较强烈,有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挣扎。而最可怕的是那些良知已经泯灭的人,既然已经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就真的会无恶不作!
不管怎样,这种在善恶之间的挣扎既是普遍存在的事实,我们便当承认“人人都是罪人”的事实。保罗说,“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这个有关罪恶的定义既十分有力地肯定了人人都是罪人的事实,又非常清晰地说出了罪恶的本质是什么。在保罗看来,罪恶的本质不是“杀人放火的恶行”,而是“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就是说“反映不出上帝的荣耀了”。上帝的荣美在我们这些罪人的身上体现不出来了。这就说明我们已经陷在罪恶中了。
倘若我们能充分地反映上帝的荣耀,那么我们应当活出一个相当高尚的人生,就不可能会去做那些卑鄙可耻的事。问题是,我们活不出来,我们已经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当上帝的荣耀在我们身上越来越少的时候,我们就越来越不像一个人,而越来越像禽兽,甚至连禽兽都不如!奥古斯丁将“恶”理解成“善的缺乏”!“恶”既然是“善的缺乏”,那么被造之初的人性便已经从根本上受到了罪恶的玷污,从而变得有点不大正常了。奥古斯丁认为这种人性中的受损主要体现在人们自由意志上面的受捆绑!也就是说,人无法再凭借自己的自由意志对神作出正确的回应,人们只能在“这样罪”与“那样罪”之间选择,却不能自由地选择“不犯罪”。
从这个角度来看,神的恩典一定是先于人的自由意志。一定是神的恩典促使人作出正确的选择,而不是反过来,因为在恩典未临到以前,人根本就没有作出正确抉择的能力!约翰加尔文将这种状况称之为人的全然败坏。当然,加尔文并没有否定人性中所残留的神的形象,只是他认为人性已经大面积地腐败了,人性的各个层面都已被罪恶所渗透,无一完全!从末世时期我们所看到的累累罪行来看,加尔文的话并非言过其实。
二、不去刻意放大,也不去故意忽略人性中的恶
笔者已经说过加尔文所指的人性的全然败坏并不是彻底否定人性的价值,“全然败坏”并不是“一无是处”的意思,而是说人性被罪恶全方位侵入的意思。基督徒对人性的了解主要是根据圣经的教导,而根据圣经的教导,人性也有其美好的一面,因为人是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与样式所造的,与生俱来便具有美好的禀赋。遗憾的是,始祖的堕落使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深陷在罪恶之中,人靠自己根本无力自救。这样看来,我们应当一分为二地看待人性。
一方面,我们应当从人的被造来看人性,肯定人是上帝创造与救赎的对象,其本身是有价值的;另一方面,始祖的堕落将全人类陷在罪中,如果不是基督的救赎,圣灵的保守,每个人都有可能陷在极大的罪恶与黑暗之中。人靠自己无法自救,即便人有上帝的形象,也无法使他从撒但的权势底下被释放出来。保罗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们了吗?他说,谁能救他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取死的身体”乃是当时惩罚罪犯的一种极其残忍的方式,将活人与死人绑在一起,眼对眼,口对口,直到死人的毒气充满活人的身体,将他折磨致死。保罗用这个比喻告诉我们,世人绝无自救的可能。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正视人性败坏的根本原因了。是的,我们不应当刻意放大人性中的恶,却也不该故意忽略人的败坏,以为只要天天赞美人性,人就自然会变得越来越善良,这简直就是自欺欺人,是绝对不切实际的。如果我们真以为赞美人性就会使人变好,那为什么还要制定各式各样的法律呢?为什么还要审判并惩罚罪犯呢?法律与监狱的存在就足以说明人们必须正视罪恶的存在,去直面人性的困境,只有这样,罪人们才会有真正的出路。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罪恶乃是深植于人性中的东西,并不是因为外在的环境偶然引发的。如果人性本身是完美无瑕的,即便外在的诱惑再大,也不应该出现罪恶呀!我们不是常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吗?正因为人性本身的问题,才导致人们那样地弱不禁风,一点点的试探就能将人击垮。
其次,既然人与生俱来便有罪,我们就应当悔改归主,接受耶稣作我个人的一生的救主。
第三,我们也当充分肯定人性的价值,靠着基督的恩典恢复那久已失落的自我形象。
第四,我们必须谦卑靠主,保守自己尽量远离试探,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