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四百则第二集》连载五:181—200则
编者按:马克西姆,生于主后580年,死于662年,对基督教的最大贡献是阐明关于“两意志,两运用”之教义。后因拒绝承认康斯坦丁教廷被判放逐,蒙残酷刑罚后离世。《论爱四百则》是他最著名的作品,后被翻译成多种版本。以下是两位中国译者的译本,福音时报蒙允刊登。
译者自序:
今日奉献给弟兄姊妹的《论爱四百则第二集》,文字飞扬中,尽数揭露撒旦各样诱惑我们堕落的伎俩,层层撕开魔鬼各种挑旺我们私欲的丑恶面具。在我们与撒旦魔鬼“共舞”、灵魂被紧紧捆锁的时候,透过专注祷告去静观神的至真美善,让我们灵性上升高处获得与祂同在的安息。祂圣洁的爱洗尽我们心灵铅华而回归本真,这场真实的属灵争战,我们靠着神的力量赢得最后的胜利。
恰如《论爱四百则第二集》132则所说:“有三件事促使我们走向圣洁:本能、天使般的力量、正直倾向。比如,本能促使我们希望别人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别人(参考:路加福音6:31),或当我们看到有人被抢掠或需要帮助时,我们会自然产生同情心。天使般的力量是当自我驱动追求有价值的事物时,我们发现如有神助和被神指引。正直倾向使我们能够分辨善恶并同时选择善。”
我们正在进行《论爱四百则第二集》系列连载,每期20则,共分五期,以下是五期181-200则:
181.五种事物可以使灵魂与罪隔绝:畏惧人,畏惧审判,希望获得将来的赏赐,爱神,最后是良知的警醒。
182.有人说这被造的世界中应该没有邪恶,除非在这世界以外有某种力量把我们拖入邪恶。以为有这所谓力量存在,其实是因我们对理智天生能力的疏忽不重视所造成。因那培育这能力的总是行善不作恶,如果是这样,你又希望能做点什么,除掉疏忽大意,你就能驱逐邪恶,这邪恶是我们误用事物的概念形象,随之而来误用事物本身。
183.在自然状态下,属人的智慧服从于属神的智慧,它自己又管理着我们里面非理性的元素。让万有都保持在这种次序下,这样,受造物里就不会有邪恶,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把我们拖向邪恶。
184.有些思想是单一型的,有些思想是混合型的。不产生邪情私欲的思想是单一型的,充满邪情私欲的思想是混合型的,它们是由概念形象与邪情私欲相结合组成。既然如此,当混合型的思想开始在头脑中产生一个犯罪念头,就会看到许多单一型的思想会紧随着它们。比如,一个有关黄金的欲念在某人的头脑中升起。他在精神上就有偷黄金的冲动,在理智中就犯了罪。随后,有关钱包、金库、房间的想法就紧随着黄金的念头产生。有关黄金的想法是混合型的(因它结合了私欲),但钱包、金库、等等的想法是单一型的,因理智对其无欲望。对每种念头这样分析都是同样正确的,比如对图慕虚荣的思想、对女人的非分之想等等。正如我们举例说明的,不是所有紧随私欲念头的思想都是含私欲的,由此可见,我们可以知道哪些概念形象是含私欲的,哪些是不含私欲的。
185.有人说是魔鬼首先在睡梦中抚摸人的生殖器来唤起人放荡的情欲,一旦情欲以记忆的模式被唤起,它把女人的形象带入理智中;另外有些人说是魔鬼先伪装成女人出现在理智中,然后通过抚摸生殖器激发性欲来产生性幻想;又有些人说在情欲的辖制下接近魔鬼,这样会搅起我们里面的性欲。因此,灵魂会被诱导产生罪恶的念头并通过记忆把女人的形像带入理智中,这对分析其他充满邪情私欲的性幻想也是一样正确。有人说它们是由一种方式发生,有人说它们是由另一种方式发生。无论如何,不管是睡是醒,如果灵魂中有爱和节制存在,魔鬼就没有能力以所述任何方式诱导产生任何情欲。
186.有些摩西律法的诫命必须在精神层面及身体层面都遵守,另外一些仅需在精神层面遵守。比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出埃及记20:13-15)等等必须在精神层面及身体层面都遵守(精神层面的遵守是三重的,如下解释)。要受割礼(见利未记12:3),要守安息日(见出埃及记31:13),要宰杀羔羊,吃带苦菜的无酵饼(参见出埃及记12;8,23;15),及类似的禁令只需在精神层面遵守。
187.修道士的生活有三种主要的内在状态。首先,包括在行动上不犯罪;第二,包括灵魂要认真对待欲念;第三,包括面对头脑中女人的形象及那些得罪过自己的人,依然能够进行无邪情私欲的静观。
188.真正没有财产的人完全舍弃了世间财物,在世除了身体,一无所有;他破除了对肉体的贪恋,将自己交托给神及敬虔的人。
189.有些人拥有财物,但无私欲(或译:占有欲),当他们财物被抢,不仅不会焦虑,反而会像那些人甘心忍受财物被抢去(参见希伯来书10:34)。有些人拥有财物并有私欲(或译:占有欲),当他们遭遇失财危险时,会变得极度沮丧,就像福音书里的那个富人忧忧愁愁地走了(参见马太福音19:22);如果他们真的失去了财物,他们会郁郁而终。因此,如何面对失财可揭示人内心境界是无私欲还是被私欲辖制。
190.魔鬼攻击达到祷告最高境界的人,阻止他使可感知事物的概念形象摆脱私欲;魔鬼攻击灵里智慧,使智慧不认真对待欲念;魔鬼攻击境界没有超越实践美德的人,教唆他们在行动中犯罪。魔鬼千方百计地与人争战,让他们与神隔绝。
191.那些天生此生要走向圣洁的人会被以下三个试炼考验:受美好恩赐的考验,比如健康、美貌、好的孩子、金钱、名誉等等;被苦难引起的折磨考验,比如丧失孩子、金钱、名誉;被身体痛苦的考验,比如疾病、拷打等等。对第一类人,主说,“ 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 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33)。对第二第三类人,祂说“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或作必得生命”(路加福音21:19)
192.据说以下四种事物可以改变身体的气质,并通过它在理智中产生有私欲和无私欲的思想,它们是:天使、魔鬼、风和饮食。据说天使通过思想改变它,魔鬼通过触摸改变它,风通过变幻改变它,饮食通过变换食物饮料的质量,变换我们吃得过多过少来改变它。记忆、听觉及视觉也可以带来变化,就是灵魂因以上三种方式的一种而受愉快或痛苦经历的影响后,它改变了身体的气质。随着改变,这种气质又反过来在理智中引起相应的想法。
193.真正意义的死亡是与神隔离,“死的毒刺就是罪”(哥林多前书15:56)。被刺的亚当同时被生命树、天堂和神驱逐(参见创世纪3),这必伴随着身体的死亡。真正意义的生命,正如死而复生的祂说的“我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194.一个人写作要么为了帮助自己记忆,要么为了帮助别人,要么两个原因都有,要么他的写作是为了伤害某些人,要么是为了炫耀,要么是出于某种需要。
195.在诗篇23篇中,“青草地”代表实践美德;“活水”代表受造物的属灵知识。
196.“死荫”是人生,因此,如果一个人与神同在,那么神也与他同在,他就可以确信地说“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
197.纯洁的理智看事情准确无误,训练有素的才干把事情安排得井然有序,敏锐的听觉记住所有内容,对缺乏这三种素质的人说话,对说话人来说是一种羞辱。
198.认识三位一体的神,认识神的创造及保守,把灵魂易产生欲望的部分提升至无欲境界的人,就是与神同在的人。
199.回到诗篇23篇,“杖”说的是神的审判,“竿”是祂的保守。因此,凡得到这些事物属灵知识的人,就可以够说:“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200.当理智摆脱私欲,在静观神创造万物中得到启示,它就能够进入神里面及按合神心意的方式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