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四百则第三集》连载四:261—280则
编者按:马克西姆,生于主后580年,死于662年,对基督教的最大贡献是阐明关于“两意志,两运用”之教义。后因拒绝承认康斯坦丁教廷被判放逐,蒙残酷刑罚后离世。《论爱四百则》是他最著名的作品,后被翻译成多种版本。以下是两位中国译者的译本,福音时报蒙允刊登。
译者自序:
今日奉献给弟兄姊妹的《论爱四百则第三集》,将带领我们进入更深的静观灵修生活。文中递进式地阐述,如何去掉邪情私欲,让我们的肉体与神同钉十字架(加拉太书5:24节);短暂的斩断根源,又会如何回到肉体的邪情私欲里;即便斩断邪情私欲,也不一定意味着他的心思意念已经转向神……要想灵魂易产生私欲的一面彻底转向神,唯一的出路是属灵关注点恒久地放在爱神身上,凭着对神的信心,与无限的神爱之联合。正如《论爱四百则第三集》300则所描述:时间有三个部分,信心与所有三个部分共存,盼望与一个共存,爱与余下两个共存,信与望会持续到某一时间点,但与无限的神联合的爱将永存,永远无限增长。那就是为什么“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我们正在进行《论爱四百则第三集》系列连载,每期20则,共分五期,以下是第四期261-280则:
261.无论它被根除,还是仍存在,虚荣都会产生骄傲。当虚荣被根除,它会产生自负;当虚荣仍存在,它会产生自夸。
262.虚荣可以通过默默地践行美德来根除,骄傲通过把成就归功于神来根除。
263.被赋予属神知识的人充分享受由此而来的快乐,他鄙视灵魂欲望力产生的一切享乐。
264.贪爱属世事物的人要么渴望食物,要么渴想能满足性欲的东西,要么贪恋人间的名声、财富,还有随之而来的其它东西。除非理智可以找到某种更崇高更尊贵的事物来转移它的心思意念,它就会完全鄙视这些事物,因为属神的知识比这些属世事物更崇高更尊贵。
265.那些鄙视肉体享乐的人要么因为敬畏,要么因为盼望,要么因为认识神和爱神。
266.无邪情私欲的神圣知识并不能让理智完全鄙视物质事物,它与可感知事物的无邪情私欲的思想相似。因此,我们能找到许多人虽然有丰富的知识,但沉迷于肉体的邪情私欲,像猪在泥里打滚。通过努力,他们可以暂时洁净自己,获得知识,但随后,他们会疏忽大意。这点就像扫罗,扫罗获赐王位,但因他的行为不配,被神爆怒驱逐(参考:撒母耳记上 10-15节)。
267.正如人类无邪情私欲的思想不能让理智鄙视神圣事物,因此,神圣事物的无邪情私欲之思想也不能让理智鄙视人类的事物。因在这个世界里,真理存在于隐蔽处和猜想中。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神圣洁的爱把理智与属灵静观紧密联系在一起,让理智更喜爱非物质的事物,而不是物质的事物,更喜爱易懂神圣的事物,而不是感官所了解的事物。
268.如果一个人斩断邪情私欲,他的心思意念就没有了邪情私欲,这不一定意味着他的心思意念已经转向神。这可能是他觉得人类及神圣事物对他都没有强烈吸引力,这发生在那些过着苦修生活,但没有获得属灵知识的人身上。这些人要么惧怕惩罚,要么渴望天国,从而克制邪情私欲。
269.“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7)我们通过符号获得属灵知识,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参考:哥林多前书13:12)。因此,我们要花许多的时间在这种知识上,通过长期学习不断使用,我们才能达到持续静观的境界。
270.如果我们只是短时间斩断邪情私欲的根源,不把属灵静观当成我们唯一不变的关注点,我们很容易回到肉体的邪情私欲,从劳动中,除了得到理论知识和自负情绪,一无所获。其结果是这知识逐渐昏暗,把理智完全转向物质事物。
271.爱的私欲用物质占据理智时,它应受谴责,但当其被准确引导,它就会与神圣事物联合。理智倾向于在其关注的事物中发展它的力量;在它发展力量的地方,它会引导它的欲望和爱。就是说它将引导他们要么走向神圣,清晰及符合本性,要么走向肉体的邪情私欲。
272.神创造了看不见和看得见的世界,因此,祂显然也创造了灵魂和肉体。如果看得见的世界都如此美丽,那看不见的世界肯定是何等景色呢?如果看不见的世界超越看得见的世界,那么神他们的创造者又超出两者多少呢?如果美丽万物的创造者超越所有被造物,那么,理智凭什么要放弃超越万有的,沉溺于那最糟糕肉体的邪情私欲呢?这事的发生显然因为理智从人出生依始,就与这些邪情私欲生活在一起,并渐渐已经习惯他们了。它还没有完美经历超越万有,在万有之上神的经验。我们可以通过节制自己,不沉溺于享乐及持续对属灵事物的静观,逐渐使理智摆脱与邪情私欲的关系,这样,理智会逐渐越来越多地投身于神圣事物当中,会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尊贵,最后把所有的心思意念都转向神。
273.一个无邪情私欲说他弟兄罪的人,要么为了纠正他,要么为了对别人有益。如果为了其它原因,无论是对弟兄本人,还是对他人说,他说起罪来,是为了辱骂或嘲笑弟兄。如果是这样,他就难逃神的唾弃。相反,他也会坠入相同或其他罪中,被别人责备辱骂,让自己蒙羞。
274.罪人犯同样的罪也不总因同样的原因,原因总是变化的。比如,因习惯势力犯罪是一回事,因突然冲动犯罪又是另一回事。后一种情况中,人犯罪前后,都不是故意寻找犯罪。相反,他会为罪的发生深感痛心,这与人因习惯势力犯罪是相当不同的。犯罪行动发生前,他的思想已经犯罪,犯罪行动发生后,他仍处于相同思维状态。
275.为虚荣而培养美德的人,也同样追求属灵知识。这种人显然不是为造就他人而做,或讨论什么事情而做。相反,他总是寻求那些见过他或听过他的人的赞美。当这些人指责他的行为或言语时,他的邪情私欲就暴露出来了。这让他极度苦恼,不是因他没有造就他们,因为那不是他的目的,而是因为他被羞辱了。
276.当一个人喜欢获取讨厌付出,他贪婪的邪情私欲就暴露出来了。这种人不适合做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
277.一个人忍受苦难,要么因为爱神,要么希望获得奖赏,要么害怕惩罚,要么惧怕人,要么因为他的本性,要么为了享乐,要么为了利益,要么因为爱虚荣,要么因为需要。
278.摆脱犯罪的念头是一回事,摆脱邪情私欲是另一回事。当激起一个人邪情私欲的事物不存在时,他常常会摆脱这类犯罪的念头。但邪情私欲隐藏在灵魂中,当事物出现时,邪情私欲就会暴露出来。因此,一个人要关注在事物存在时的理智,要分辨哪一种事物会激起邪情私欲。
279.真正的朋友是在他处于试炼时,依然能够泰然自若地与邻舍一起忍受痛苦、贫困和灾难,仿佛他们是自己的一样。
280.不要蔑视你的良心,因它总劝你做至善的事。它把神及天使的心意展现在你面前;它把你从心灵隐秘的污秽中解脱出来;当你离世时,它赐你与神亲密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