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堂的财务管理(三)——学习《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体会
问候亲爱的各位同工同道、弟兄姊妹在基督里平安!我们今天再次来学习分享《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的体会。
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关于财务审计的问题。
专项财务审计
专项财务审计是审计人员对教堂特定事项进行的审核、稽查。比如对教堂动用资金的经济活动审查是否合乎教堂特定的情况、现金业务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某项投资是否合法、有效等等。
专项财务审计不一定是定期的,要视情况而定。比如教堂的基建投资结束后,可以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对教堂慈善捐助的情况审计、对教堂固定资产投资,比如购置房产、汽车、设备等进行专项审计、对差旅费等费用进行审计等。主要目的是审查是否合理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问题和漏洞。专项审计有的要和其它不同的部门配合。比如教堂建设方面的投资,特别是动用资金比较大的投资,这就要和工程造价事务所来结合进行审计,因为这个专业性比较强、这里隐患和问题也容易出现。
这里特别强调:当一个教堂重大基本建设投资,比如建设教堂结束之后,不能就仅仅凭着我们的良心、凭着我们的信仰,凭着个人签字就万事大吉,一定要有工程造价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师评估得出结论,开支是否合理,一定要有专项的审计,这是对法律的负责,这是对会众的负责、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上帝负责。
审计的六个重点
应该在下列几个方面作为审计的重点。
第一、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的检查。
审查教堂对财务制度执行的情况。比如是否有手续不健全的支出、教堂奉献箱是否按照规定由三人以上来开箱收款、财务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名章是否分开保管和使用、教堂现金出纳的金柜是否按照规定存放现金、个人奉献大额现金是否有财务出具的《办法》规定的正式的收款凭据等。
检查教堂对财务纪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比如是否有“白条子”顶库,如不是正式发票报销的、是否有不按规定和流程支取、使用现金的、费用是否有不合理的开销、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账外“小金库”、是否有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等。
第二,库存现金的安全性。
教堂的现金是按要求存到银行,还是存在个人账户上了,还是有人将现金带到家里,第二天再拿到教堂里;是否有教堂牧长家人、亲属在管钱;现金账目和现金实际库存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
第三,对教堂固定资产的审计。
主要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比如半年或一年,通过对教堂的固定资产,如车辆、房屋、各种大型设备、低值易耗等进行盘点审计,也可以对教堂的实物库房进行盘点,看看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如果教堂有出租、借用他人固定资产的,比如房屋出租,要看是否手续,包括合同健全,是否按约定履约等。
第四,会计基础工作的审计。
主要审计教堂财务管理的账目是否按照规定设立,会计基础工作怎么样,如会计科目的准确性;财务人员是否有从业资质,比如会计证书。电算化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的安全保障,比如计算机系统是否安全,账目是否有备份等。
第五对教堂债务的审计。
重点就是建堂的借款。这点对于教堂新建的建筑项目很重要。一些教堂为了扩建或新建教堂,由于资金困难,就向信徒或社会热心人士拆借。这就构成了教堂债务的主要成分。很多教堂的借款基本都是“白条”,这也是无奈之举,可以不求全责备。但是手续、账目一定完备,不可以用“豆腐账”、“流水账”代替;债务的借方、贷方一定要明确,做到借有手续和签字、还款也有手续和签字。
要注意规避非法集资的嫌疑,尽可能做到依法依规而行,也可以事先咨询法律界人士。
大家有时间也可以在福音时报参阅我的另外一篇文章《教会的钱用来做什么?》。
第六,就是教堂要严格执行《办法》,严守财务纪律,要崇俭戒奢,做到“四倡导、四反对”。
这也是我们教会管理和教堂财务管理的一项内容。
“四倡导、四反对”来自于最近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的《关于崇俭戒奢的共同倡议》明确的提出的倡导传统美德,反对不良风气;倡导环保实用,反对贪大求奢;倡导修身养德,反对奢靡之风;倡导简约适度,反对铺张浪费。
那么如何做到“四倡导、四反对”呢?愚意以为既然是涉及贪大求奢、借教敛财、铺张浪费,那主要就是涉及钱财的问题,那就要从钱财上入手,为上帝管好了钱,就会堵住贪腐的破口。而管住钱财主要的是从财务管理和财务制度上来入手,管好钱财、用好钱财,“用制度约束、用制度说话”,对钱财的进和出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化、流程化,不知道我们的基督教两会和各地教会的负责人,对《宗教活动场财务管理办法》是否认真的学习了,并且领会了?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执行细则?如果没有,何谈执行财务制度?何谈管理?
提到教会的财务管理和制度,我们不能回避“白条子”问题。教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同于一般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制度,有它的本身特殊性,比如教会在资金方面的进项(进款)和出项(支付)往往会出现“白条子”的现象。是教会包括所有宗教场所财务的特殊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为什么近期有的教堂被有关方面审计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查出问题的一个方面。
有的教会在“白条子”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凡教堂的采购“一把手”不参与,由教堂的其他人去执行;凡采购的物资均有两个人去采买、然后有人对采购的物品进行验收入库、部门负责人签字、使用的时候有经手人签字、最后由教会负责人签字。前后由6个人经手、签字。这样的“白条子”是经得起考验的。
这里要特别强调财务管理制度流程,比如财务工作流程、财务报销流程、财务编制预算流程、财务审批流程等。就是要做上帝的好管家,要谨守制度、谨守流程。流程是一环套一环的,缺失或破坏了其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破坏了财务管理制度,那就回出现问题。对违背制度、破坏流程的人和事必须零容忍。
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和办法。
这是《办法》规定的,也是财务管理当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管理的一半是监督检查。而监督检查又是重要的监督形式。没有监督,很容易产生无效管理;没有监督就无从谈起执行,制度也就流于形式。
关于这方面提醒注意:
强调财务(会计)人员的独立性。
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财务会计人员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他们有监督职责。《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国家有关财务、资产、会计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我们的基督教两会、教会不能把财务、会计人员当做一把手的“提款员”和附庸,不要以为“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办”,更不可以“顺服”为借口,而违反《办法》,这是法律和制度所不允许的。因此要尊重和强调财务会计人员的独立性。比如财务、会计有权依法依规监督教会各种财产和资金,确保财产和资金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有权监督财务收支,确保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等,并有权拒绝支付和举报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支出等。
财务的监督职能和作用要在教会使用钱财方面尽量要做到事先、事中、事后贯彻始终,不能做“事后诸葛亮”。
财务人员应该隶属两会或教会的“一把手”直接领导,避免多重领导,“一把手”不可放权,要亲力亲为主管财务。
顺便说一下,教会在财务支出方面要有完整的手续制度。比如,请款、用途、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批、教会“一把手”审批等流程不可缺少。不能“一把手”一个人“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手续。
财务管理要民主化、透明化。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8章20至21节中谈到关于款项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经管这一笔慷慨的捐款,始终十分谨慎,免得引起人家的挑剔;因为我们定意做善事,不但在主面前这样,在人面前也是这样。”(现代中文译本圣经)这两节经文意思是说,教会的管理者在管理财务时,应当严格、慎重,以免绊倒人,败坏人;我们在钱财上若要避免给人口实、受人挑剔,必须接受监督、必须财务民主和公开。“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这是基督的教会处理财务的原则:不但自己良心对上帝能交代,而且在行为上也能通得过众人的观察,不被人怀疑和攻击。
有传道人讲:信徒把钱奉献给教会,那就是奉献给上帝了,至于钱怎么花,你不要管。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教会的资金,天上不掉、地下不长,都是会众的奉献。所以信徒对于教堂的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有知情权、有监督权、有建议权。那么我们的财务管理就要民主化、透明化,也就是说财务公开,这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所明文规定的。
有的教堂对财务状况是一个月即向会众公布,也有一个礼拜在“家事报告”中公布的,也有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的,值得借鉴。
不要以为信徒就是芸芸众生,什么都不懂。要知道,我们的教会里面人才济济,不乏有会计、审计和企业高管的肢体,会众对教会的财务管理如何,也是心里有数的,信徒之心不可欺,上帝连我们的头发都数过,何况钱财之事。
财务民主管理要成为教会常态化的一项事工。
制定崇俭戒奢、廉洁奉公的制度。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里我们再次强调制度,如果一个基督教两会、教会、教堂,没有一个对崇俭戒奢、廉洁奉公的制度来约束,势必会造成这方面出现问题。
我们仅具几个例子,建议做好、完善相关制度:
1、差旅费制度。如出差使用的交通工具,是坐火车软卧、商务座,还是飞机的头等舱、商务舱;住什么样的宾馆等要有明文规定。可参照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堂的实施细则和规定。
2、宴请标准。基督教两会和教会免不了和其他主内的兄弟两会、教会及社会诸方面等有交往。这里就有就餐的宴请标准问题,不能没有规定,而随意的花销,比如,就不要动不动一顿饭花费了万余元,喝从以色列来的葡萄酒了。应该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对陪餐人员和工作餐费用等做以规定。
3、要有基督教两会和教会主要负责人的“坐骑”(汽车)标准。尽量不要用信徒奉献的款项来购买那些“高大上”的奔驰、宝马之类的高级豪车了,也不要一位教会领导在教会拥有两辆以上的“公务车”了。应该参照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
4、要有办公室面积标准。要参考、参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来规定两会、教会负责人的办公室面积标准。比如,国家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至于我们的两会、教会负责人要多少平方米,看着办吧,但绝不可以贪图享受而超标。
5、对于教会的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慈善捐赠等,要依规进行。比如新建、扩建教堂,不能盲目的追求“高、大、上、洋、阔”,要根据本教会的实际情况,包括实际需要、资金情况等来新建或者扩建教堂。特别是对于重大的基本建设投资,要有可行性报告、要集体决策、要有预算,不能超出预算等,工程结束后要有第三方来做出工程造价审计。
6、教会的活动不要追求豪华、排场、浪费。“宗教活动要严肃庄重、简约适度,保持神圣性、严肃性、纯粹性;反对盲目攀比、追求排场、奢靡豪华、扰民浪费,杜绝世俗化、庸俗化。”(《倡议》)这是非常有道理的。
以上六点只是一部分,还有许多需要用制度来加强管理和约束的方面,不一一列举。
树立正能量的榜样,处理贪腐的个别人。
教会的神圣性要求我们的教会信仰和道德生活纯洁,体现天国的爱和正义。“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以弗所书1章4节)。我们的教会有许许多多恪守真道、保持圣洁的好牧长、好榜样、好作风,应该大力弘扬。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既要彰显圣经里面那些廉洁奉公的先哲,也要大树特树在现实中我们教牧队伍中的好榜样,在树立正能量、正面的典型同时也要严肃的处理那些个别的有贪腐问题的人,以儆醒其他的人引以为戒,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甚至是犯罪。我们不要滥用基督里的爱,该表彰、该树立的,就表彰、就树立;该处理的、该处罚的,就要处理、处罚。形成我们教会的手洁心清、廉洁清正的良好风气,保持教会的圣洁。
开展“常态化”的崇俭戒奢教育活动。
《倡议》指出:“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传统文化中关于勤俭节约的内容,挖掘弘扬各宗教崇俭戒奢、尚俭寡欲、简朴节制的教义教理,并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就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实践,必将有力推进我国各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这是对于我们各级的基督教两会和教会对于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的一个基本的要求,也就是不能“一阵风”或权宜之计,而应该是长期的、常态化的、警钟长鸣的一项活动。
这项教育活动不一定非得是大张旗鼓的宣讲或者是“大哄大嗡”的搞什么运动,而是我们的牧长、教会的负责人本身以自己手洁心清身体力行来进行教育活动,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的实际行动来进行教育。
各级基督教两会、教会的负责人要身先士卒、带头做崇俭戒奢、“四倡导、四反对”的践行者。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牧长的言行、好恶,决定了周围同工的取向。《倡议》说:“倡导修身养德,反对奢靡之风。宗教教职人员要遵守教规制度,坚定信仰追求,遵循公序良俗,将精力用于研究教义、阐释经典、修行实践、引导信众、服务社会,自觉提升宗教修为、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正确处理信仰追求与物质生活的关系,坚持以追求精神境界为乐,坚持朴素知足的生活方式,坚持严于律己的自律精神,反对教风不正、追名逐利、贪图享乐,自觉抵制奢靡之风不良影响,引导信教群众践行勤俭节约美德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将崇俭戒奢要求纳入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教规制度的执行监督,强化端正教风的制度保障。宗教界代表人士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这些,与我们各地的教会、聚会点等宗教场所贯彻执行《办法》是一致的。
最后的概括和“提要
由于这个题目内容比较多,笔者写了一万九千多字,所以在这个题目分享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来简要概括一下《办法》所要求我们做到的十五点,也算作是一个“提要”吧: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章五十五条,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五项任务。(详见《办法》第五条)
▲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当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和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并组织开展本场所财务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宗教活动场所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宗教活动场所各项收入应当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存入个人账户,不得通过个人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支付方式收取。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给捐赠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加盖本场所印章。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收据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做好相关记录。接受的捐赠应当及时入账。
▲宗教活动场所设有捐款箱的,应当指定三人管理捐款箱。开启捐款箱应当有三人同时在场,当场清点捐款数额并登记,由三人签字后交本场所财务人员入账。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和拥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应当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变更、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转移登记。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接受和使用捐赠情况等。
▲登记为法人的宗教活动场所,场所财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应当接受本场所监事(监事会)的监督。
▲《办法》明确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场所财务人员、宗教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公民的监督权利。
亲爱的各位牧长、同工同道、弟兄姊妹:教会、教堂是上帝所分别为圣的宗教团体和场所,理所当然要保持圣洁性。因为“上帝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7节)教会财务管理应本着对上帝、对信徒负责的精神,本着勤俭节约、公开合理、量入为出的原则,管好信徒奉献的一切财物,做忠心、善良,又有见识的仆人。让我们共同为建设圣洁的圣教会、为上帝托付我们的、为会众当好家、理好财,忠心无二的为福音服侍!
我们关于学习《办法》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老弟兄所说的、所写的、所建议的,有不对的地方,还请不吝赐教;如果你感觉要有一点作用,那我们就把荣耀归给上帝。
愿赐平安的主随时随处亲自赐给我们平安、愿主常与我们众人同在!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