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此,中华文化作为普世文化中的一员,乃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积淀。中华文化的独特之处首先乃在他的德性主义,这一点与希腊文化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受传统文化影响,华人对伦理道德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其对思辩哲学的兴趣,这一点从华人教会的讲台信息也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值得庆幸的是,中华文化的德性主义与圣经的教导是不谋而合的。虽然圣经并未教导道德主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圣经对于道德生活是极其注重的。如,《诗篇》33篇5节:“他喜爱仁义公平,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箴言》21章3节:“行仁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又如《马太福音》23章23节,耶稣对犹太的宗教领袖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虽然作为礼教的儒家早已消亡,但作为伦理道德的儒家仍在不断影响生活在华夏大地上的人们。儒家的核心乃在“孝亲之道”,正所谓“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报本返始矣”。儒家伦理是以“亲亲之爱”为核心的向外辐射,且落实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基督教信仰也注重“孝亲之道”,却不是以“孝亲之道”为信仰的核心。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神人关系,其次才是人伦;首先是“爱神”,其次则是“爱人”。“爱神”与“爱人”虽不是一回事,但“爱神”的人必须在“爱人”的生活中体现出他对神的爱。另外,“爱神”也是人们能以神的爱真正去“爱人”的保障。从这个角度来看,基督教信仰乃成了中华文化的必要补充。我华人同胞既能在儒家文化无法满足人心渴求的状况下不远万里求取佛经,于今日,在中华文化遭受新文化运动及文革摧残的境况下,何独拒绝基督教信仰为他有益的补充?也许,这也与我教中之人未能十分注重道德生活有一定的关系。注重“因信称义”是好的,但忽略“由行体信”是不应当的。
其次,按照刘长林的研究,他认为华人的思维乃是一种“圜道思维”,因为中华古人将“天”与“地”乃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注重“合”而忽略“分”,将整个世界视为封闭的系统,其中的人事物则是这个系统中的一部分,相互影响。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物极必反”等观念。还有,著名的中医理论,也是这种思维的产物之一。在它的影响下,甚至连“时间”都成了某种圜行之物,以致当佛教入华后,便产生了独特的轮回观。
“圜道思维”将宇宙万物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是十分独特的,仅就这一点便能有效地纠正西方神学的不足之处,那便是未能从整个受造界入手,而是仅从作为个体的人与上帝之间的私密性关系演绎整个的神学系统。从圣经的教导来看,圣经也未必只注重作为个别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因为“作为个体的人”往往是被置于某个群体中来看待的。如,《出埃及记》中西奈之约,那是耶和华上帝与整个以色列民族所立的约,作为个体的以色列人必定是需要透过以色列这个族群才能实践上帝的律法。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西方神学由于太过注重神人关系,无意间忽略了其他的受造之物。问题是,始祖的被造乃是被置于整个受造世界的背景之下,忽略其他受造物,无疑等于忽略了人与其他受造物的重要关系。也就是说,上帝对人的救赎乃是在整个受造界的场景之下进行的。这样作的好处乃是避免将“救恩”作纯粹抽象的诠释,以便理解上帝的救恩是对人的“整全性救赎之恩”。
再则,在圜道思维的影响下,“天人合一”乃成了中华文化的根本哲学。严格来说,这还不是彻底的“内在论”,而是“内在超越论”。故此,无论儒释道,都十分注重修养或修炼工夫,也就十分注重神秘经验。这一点甚至从金庸所写的武侠小说都可以充分展现。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