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比世人要“虚伪”?
世界上的人普遍有一种观点,认为基督徒比世人要真诚、要会“做好事”。但是信主时间长了,又会听到另外一种声音说,基督徒与世界上不信的人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基督徒要比他们“虚伪”,果真是这样吗?断乎不是!
一个人刚信主时,会觉得教会中的信徒比世上不信的人都要“好”。时间长了,又会认为教会中的人比社会上的人更“假冒伪善”,尤其是见到一些信主多年的弟兄姊妹、教牧人员的道德素质并没有比一般的世人高,与其别无二致,甚至还不如他们,就会对教会产生失望之情,还会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诸如此类的话。在认识上从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我们看人很容易跌倒,因为没有将属灵的教会、主耶稣的圣洁无暇和人群团体、人属肉体的有限性、不洁性有效地区别开来。
因侍奉分工不同,教牧人员讲解《圣经》真理,因而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若有不符合自己所讲之处,就会让人自然而然地产生他们是“说一套、做一套”的看法。信徒把更高的要求加给别人尤其是站讲台的人,在无形中就会放低对自己的要求,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和他人,对别人圣徒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这本身就是人的本性之一。
基督徒也是罪人,是不完全的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可以认识到自己是罪人,这是与非基督徒的本质区别之一。基督徒认罪悔改之后,承认并求上帝赦罪,靠着主耶稣基督的宝血称义,并且竭力保守自己以后不犯罪(这里指按《圣经》列举的)。尽力不犯罪不等于绝对不会、不想去犯罪。
成为基督徒之后犯罪,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人固有的有限性与罪性,在无奈软弱之中或非故意犯的罪;另一种是骄傲之心重新抬头,如猪洁净了又滚回原地,贪恋世上罪的“好处”与罪中之乐,故意犯罪。我们所认识的罪与世界上通常所说的“罪”的概念是不同的,是用上帝绝对公义的标准来衡量的。作为人,谁有资格骄傲呢?
当人发现有些基督徒犯罪时,就会横加指责,给他们扣上“假冒伪善”“虚伪”“道貌岸然”“嘴上是耶稣,背后是生意”等帽子,这其实是很肤浅的。第二种情形的犯罪是为了讨主内弟兄姊妹的赞扬,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故意在人前一套、背后一套,那才是假冒伪善。这种人,过往的罪没悔改、没倒空一点,却又为自己新添了一项罪,即“虚伪”,则是罪上加罪了。这就是为什么主对假冒伪善的法利赛人那般深恶痛绝地指责的原因之一,指斥他们是“毒蛇的种类”,一针见血。因蛇从起初就被鬼所附,是阴险的,表面一套、内里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主吩咐信徒之间要彼此相爱,要过团契生活,待人要宽容,不要只看到别人眼中的刺,而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参马太福音7章3节至5节)。若我们有爱主的心,那爱世上罪人的心也在我们里面。我们如此不堪,主尚且不丢弃,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宽待人呢?主没有因我们罪多就厌弃或恨我们,反而为我们这些罪人代死,主的爱是何其长阔高深,我们有什么理由存恨罪人的心呢?当然,若有人明明晓得却仍故意犯罪,放任个人的属世私欲、血气,利用世俗的方式来伤害有属灵追求或拦阻自己“利益”的人,这样的人我们能回避则回避。
主说过:“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参马太福音18章3节)真正能得救的人是有小孩子样式的人,即真诚的人。在主前真诚,在人前也真诚。世故圆滑是成人(“成熟”)的通病,讨人的喜悦,但难保可以讨上帝喜悦。笔者以前不喜欢小孩子,但很希奇的一件事是,上帝透过《圣经》中的话语让我看清了人的面目,现在的我反而更觉得小孩子才可爱。相对于成人,小孩子的心地如同水晶一般透明,尚未懂得去隐瞒什么,还不习惯于欺人与自欺。
要回转成为小孩子的样式何其难呢?指责别人是很容易的,但有多少人会省察自己的内心深处呢?也许有人会,但在省察之先,已把自己设定为无污、无错、无伪的了。人习惯于看外表,上帝是洞察人的内心深处的。在主那里,连阴间也不能在祂眼前藏身,黑暗和光明对祂来说是一样的,都是一览无余的,何况世道人心呢?
有许多信徒不但不关心自己灵魂的处境,更不关心别人灵魂的境况与挣扎,仍让大量的属世的事物与观念填堆在自己灵魂中,不努力去清理,且心里认为若清理于己“不利”。不从心发出的行为是死的,不是出于心的行为也是死的。不信主的人评论有些基督徒虚伪,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说法并不荒谬,属血气的人都是骄傲自负的,属肉体的人喜欢给自己披上圣徒的外套。有多少信心才才有多少真诚,我们当扪心自问,在任何场合,不管于己有利还是不利,是不是都不会说套话、空话、假话、自以为是的话、甚至是恨人的话呢?
我们只有求主的宝血每天洁净遮盖我们,除去我们的虚伪与假冒,向上帝、对人都能做诚实无伪的人,荣神益人,有朝一日能坦然地见主。
(本文作者为浙江一名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