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会处理闹事行为的五大困境

作者: 牧心
来源:福音时报
2025-10-13 11:59:08
分享与播放

在农村教会的日常管理中,一些信徒“一哭二闹三上吊”式的闹事行为尤其棘手,不仅严重扰乱聚会秩序,更可能引发教会分裂。尽管教会渴望妥善处置,但受多重因素制约,往往陷入“想管不敢管、想解决解决不了”的被动局面,其困难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息事宁人却让事态扩大

面对闹事者,多数农村教会首先选择息事宁人,不伸张,而闹事者总想把事情扩大。闹事者出现哭闹、威胁等行为时,教会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是想着用爱感化,通常是安排几位同工上前劝阻,若对方情绪激动,趁机装疯卖傻,装晕装死时,根本没有人敢惹祸上身。更关键的是,农村教会同工大多是普通信徒,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冲突调解,没有法律意识,面对“以死相逼”的极端场面,往往手足无措,只能本能地选择妥协,助长了闹事者的士气,造成事态扩大,让事情更难处理。

二、敢怒不敢言的维权盲区

法律意识淡薄是农村教会处理闹事问题时的显著短板,导致其既无法有效约束闹事者,也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少农村信徒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规定缺乏基本了解。闹事者往往误以为“在教会闹事没人管”“报警就是没爱心,有恃无恐”,有些闹事者晓得牧者、领导心理,“一闹就能满足要求”,于是就想把事情闹大,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如哭闹时砸坏教会财物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以自杀威胁恐吓他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信徒也多抱着“不愿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愿出面做证,进一步纵容了闹事行为。

另外,部分同工还存在“信耶稣不能打官司”的误区,认为依靠法律解决问题“不符合信仰精神”“是靠人,不靠神的行为”,主动放弃了合法维权途径。即便有人想报警,也常因担心“影响教会名声”“得罪邻里”而犹豫不决。更有甚者,因不了解《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过程中要么过度退让,要么采取不当方式激化矛盾,反而陷入更被动的境地。

三、熟人社会的关系枷锁

农村社会的“熟人属性”为教会处理闹事问题套上了层层枷锁,使其难以做到公平公正、果断处置。

农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闹事者往往与教会中的部分信徒存在亲属、邻里、姻亲或家族关联。这种复杂的人情关系,让教会在处理时顾虑重重:若严格处置,可能会得罪相关信徒,甚至引发其家族成员的不满;若放宽标准,又会引起其他信徒的质疑,破坏教会内部的公平性。例如,当闹事者来自村里的大家族时,教会不仅要面对当事人的极端行为,还要承受其家族成员的隐性压力,处置难度大幅增加。

同时,教会与外部的沟通协调也受人情影响。部分农村教会与当地村委会、政府部门的沟通不畅通,遇到问题时难以迅速获得支持。有些信徒的亲友是当地领导,打了招呼,相关部门在处理涉及家族、邻里关系的纠纷时,也可能因“熟人面子”难以果断介入,导致问题拖延不决。

四、复杂动机难以辨别处理

农村教会中闹事者的动机多种多样:既有对教会决策(如负责人、管理组选举、财物使用)不满的“利益诉求型”,也有因家庭矛盾、生活困境而到教会发泄情绪的“情绪转移型”,还有受外界流言影响、故意挑拨离间的“恶意煽动型”,甚至可能因心理问题导致行为异常的特殊情况。具体原因,难以确定,无法“对症下药”,往往陷入“表面安抚却解决不了根本”的循环。

农村教会通常把问题简单化,看不清人性、人情。这种分不清问题根源的情况,导致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对情绪问题者讲“规矩”,对利益诉求者谈“爱心”,最终往往是问题没解决,反而让闹事者觉得“教会不理解自己”,进一步升级冲突。

五、信仰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教会特有的信仰使命与现实秩序维护之间的张力,使其在处理问题时面临“困境”。教会应该接纳与关怀,这让许多同工在面对闹事者时,容易陷入“爱心与秩序”的纠结。当有人提出“报警处理”时,常会遭到反对:“教会是充满爱心的地方,应该耐心帮助他,而不是用强硬手段”。这种对“爱心”的片面理解,使得教会在执行纪律时畏首畏尾,担心严格处置会被指责“没有爱心”“背离信仰”,进而引发内部争议。

更有甚者,部分闹事者刻意利用教会的“爱心软肋”,以此拿捏教会,将“爱和饶恕”作为要挟工具。比如以“教会不满足要求就是不爱人”为由持续闹事,让教会陷入“妥协则失原则,坚持则失口碑”的两难境地。这种信仰层面的道德绑架,比单纯的行为闹事更难应对,往往让教会管理者左右为难。

综上,农村教会应对“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困境,本质上是缺乏法律意识、外部环境复杂与信仰认知偏差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困境相互交织,使得简单的“哄劝”与“妥协”成为无奈之选,也凸显了教会提升管理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平衡真理、爱与秩序的迫切性。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牧师。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版权声明

本网站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fuyinshibao2006)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刊物和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因本网不拥有其版权,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方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违反上述声明擅自使用福音时报以上内容的,福音时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