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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婚姻家庭系列之六: 为何要“离开父母”?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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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在记述夏娃的出现以及人类始祖的婚姻后,又额外加上了两句话,其中的一句话为:“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根据上文来看,显然人离开父母的前提是出于婚姻的缘故。因为上文是在介绍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的结合,紧接着就出现了夫妻二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成为一体。

这个离题的插句,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会使人误以为,一旦结婚了,就要与自己的父母脱离关系;或说人一旦成立了自己的家庭,就要向自己的家庭尽责,而不再用为自己的父母尽责了。显然,这是错误理解了这句话,这种想法也根本不合乎圣经真理的教训。因为圣经多次要求人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还在十条诫命中加以强调,明确告诉人孝敬父母是律法的责任,否则,就要承担律法的责任。

主耶稣在世传道时,也是尽孝的榜样,即便是身处在十字架之上,也不忘尽上自己的孝心,把母亲马利亚托付于门徒照顾。与此同时,祂也责备那些教导人可以脱离尽孝责任的法利赛人,形容他们是废除了神诫命的假冒伪善之人。因此,我们应当知道“脱离父母”并不是要脱离关系,也不是要脱离尽孝的责任;对此,我们一定当明确,切不能把此作为不尽孝道的借口。

此外,我们也应当知道“脱离父母”也不是指在相互的距离上,一定要分开居住。因此,不要误以为各自分开居住才能安好,才符合神的旨意。为什么呢?首先,我们当知道圣经当中从来没有要求夫妻要与自己的父母分开居住。其次,即便是夫妻双方真的远离父母千里之外,但若是在心理上没有离开,那也没有真正做到“脱离父母”。因此,这里的脱离父母,一定有他意,那指着何意呢?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从社会的角度而言。作者之所以把这句离题的话插进其中,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在形容后世之人的社会情形。作者是以夏娃受造和婚姻的故事,来表达人一旦进入到婚姻的状态中,那么就要加入到丈夫的家庭中,形成新的盟约关系,这个新的盟约关系从小的角度来说,就是与丈夫一起形成一个新的家庭关系;从大的角度来说,就是自己的家庭成为了社会关系中的一份子。如此反复,一个个独立家庭便由此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也就逐渐的形成。

二是从夫妻关系的角度而言。“离开父母”指的就是要与父母的关系有彻底的改变。这些改变有很多,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是在生活的供给上要学会独立自主,而不是依赖父母。现代社会中有很多啃老族,买房、买车靠父母,甚至还房贷、基本生活开销也要靠父母;虽然这种现象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显得情有可原,但不可忽略一个事实,那就是自己虽然成家了,但还没有独立。这对家庭而言是个很大的挑战,因为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不再依赖父母,才能够算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家庭。

第二,就是在心理上要学会独立自主,不能再以父母的习惯、计划、意见等为重或受其左右。我们在探访的过程中会发现,很多产生问题的夫妻,都与自己的父母有着一定的关系。有的在结了婚之后,仍然以自己父母的家庭、意见、习惯等为重,甚至有些人更是以自己父母的习惯、指示来要求自己的另一半。这是明显的错位关系,轻则会导致夫妻感情失和、重则会分道扬镳;因此,结了婚的人,一定在心里不能再被父母所左右,要学会独立,以自己的另一半为重。

第三,就是在各项的关系中,一定要以自己的另一半为首。一个人只要生活在世界中,那么就会有着各种各样且盘根错节、复杂的社会关系;成年人,更是如此。但,不管怎样,一个结了婚的人,一定要以自己的另一半为首,也就是要视自己的另一半为最亲近的人,如同自己的心肝一样。当然,这也并不是说要与别人彻底脱离关系,而是说要分清主次,不能跌倒了次序。

在现代社会,经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繁荣,物质也更丰富,各人得到的也快;这就很容易导致一个结果,就是人的身体年龄成长很快,很容易达到结婚年龄;但,与之相反的是心里等年龄却跟不上,以至于结婚了却不能独立,离不开父母。面对这种处境该怎么办呢?就是要认识到自身的缺陷,回到圣经的教导中,竭力使自己在各方面都能够达到独立,以至于可以真正的“离开父母”,组建自己的家庭。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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